2024年4月份征期延长了,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
(1) 4月征期定了!18日截止!
(2) 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
(3) 4月1日起,社保不再自动扣款,需自行申报缴费!
(4) 个税汇缴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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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征期定了!
截至18日!
税务局明确:4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4月18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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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
划重点:
一、组织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包含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下同)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备案,并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1.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
2.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
三、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
四、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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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社保不再自动扣款,需自行申报缴费!
一、四川成都
成都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4月起,单位社保缴费方式有变》的文章,明确从2024年4月起,成都社保将正式告别参保单位社保费的批量扣费时代。参保单位每月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二、陕西省
2024年3月15日,陕西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明确自4月1日起优化调整社保申报缴费流程。
三、河南省
2024年3月15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缴费人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4 个税汇缴持续进行!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哪些人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三、哪些费用可以在汇缴期间补充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上限12000元/年)。 温馨提示: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四、手机端如何办理个税汇缴? (1)打开个税APP,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2023年度】。 (2)纳税人需要核对当年“综合所得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并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 温馨提示: 纳税人在2022年未及时添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汇算清缴时选择一次性扣除。 (3)纳税人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根据汇算结果,【补税】或【退税】。